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登记申请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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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坐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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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登记原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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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务履行期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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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面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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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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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项权范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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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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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证记录 |
领证人签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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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证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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权利人提供的上述房屋,确系房屋权利人所有,房屋权利人具有处分权(包括建造或购买等),拥有设定他项权的权利。 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自愿申请房屋他项权登记,所提供的文件、材料等,是真实、合法、有效的。如提供或审核有关文件、材料有误,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 双方当事人负有审查对方提供的文件、材料真实、合法、有效之责任。 对登记机构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,可在登记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 申请人(签章): 申请日期: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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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监制
填写说明
一、房屋坐落:按照产权证或合同,填写房屋的坐落,包括区(县)、道(路)、名称、门牌号及室号。
二、申请登记原因:填写申请登记的具体原因,如:设定、移转、变更、注销抵押权等。
三、建筑面积:抵押房屋的建筑面积。
四、债务履行期限: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中载明的债务履行期限,如:2000.1.1—2000.12.31。
五、房屋价值:抵押合同中载明的抵押房屋评估价或约定价。
六、债权数额:抵押担保的主合同中载明的债权数额。
七、申请人信息:他项权设定、变更、注销登记,抵押权人填写在先,抵押人填写在后;他项权转移登记,
受让人填写在先,让与人填写在后。
八、身份证件名称:自然人填写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护照、军官证、
兵役证或出生证等;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件。
九、他项权范围:填写设定他项权房屋的范围,包括门牌和室号;
也可另附“设定他项权房屋明细”作为申请书的附件,一并提交。
十、备注: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,如共有人详细信息。
十一、签章:由申请人、房屋权利人、原房屋他项权人或他们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。
十二、申请人为共有的,可在“姓名(名称)”栏填写一个代表人的姓名(名称),并注明:“某某某(持证)”,
并将共有人的详细情况填写在“备注”栏内;申请书须由全体共有人签章。
十三、申请书用中文填写,或在信息网上填写直接提交。
十四、申请书应用蓝、黑色钢笔、签字笔填写,正楷书写、字迹清晰、不要涂改。